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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7-16 16:13:00

 
    福建同春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是由1950年成立的福州医药站、福州药材站、福州器械站三个国有二级站合并而成,并于2003年2月28日经改制重组,由南京医药、漳州片仔癀、桂林三金等上市公司共同发起成立,由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本总额17000万元。
    公司总部坐落于福州市鼓楼区杨桥路。企业设有常春、回春等14家分(子)公司,在福建厦门、漳州、莆田、宁德、龙岩、三明等地均设有控(参)股企业,现有员工778人。2019年度同春及子公司汇总销售42.8亿元,多次荣获“福建省流通龙头企业”、“同春-福建省企业知名字号”、“福建省工商信用优异企业(AAA级)”、“福建省守合同重信用企业”等荣誉,系全国医药百强企业。
    企业经营范围包括中药、西药、医疗用品、保健品等,具备麻醉药品、一、二类精神药品等特管药品经营资质。公司于2013年10月通过新版GSP认证,成为福建省首家、全国第三家通过新版GSP认证的企业。2018年6月10日首家通过福建省新一轮《药品经营许可证》换证和GSP认证现场检查。公司业务覆盖全省200多家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并专注于福建地区的农村两网、城市社区第三终端市场的开拓,拥有2600多个终端客户,业务延伸至村卫生所及药店。公司始终秉承“诚信经营,人本管理”的经营理念,作为福建省政府医药储备单位,公司主动承担福建省级药械的储备保障和紧急供应工作,同时还是全国11家军队战备药材采购与代储企业之一(是福建唯一的承储企业)。在抗击新冠肺炎、“非典”以及防洪抗台、抗震救灾时期,公司都能有效确保急救用品的及时供应,为维护社会安定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近年来,福建同春公司内练内功、外拓市场不断寻求企业发展、顺应市场及医改趋势,做大做强企业,逐步从单一的单体物流企业转型为以集成化供应链体系为核心,提供健康产品和服务的现代化、集团化、网络型、区域性的大型医药流通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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