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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医药党委开展系列“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
2018-12-04 09:05:25
学《条例》 重理解  强作风

 
      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于10月1日起施行,为了深刻准确掌握《条例》,使党纪、党规成为全体党员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南京医药党委开展多维度的学习宣贯。9月19日举办各级党组织负责人、纪监专业线人员、党群部门负责人专题培训,采取领学与自学相配合、讨论与测试相结合的模式;10月10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中心组学习并提交书面心得; 10月17日,党委举办“党风廉政建设教育”培训,就《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专题学习、强化辅导。南京地区企业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在宁企业领导班子成员、各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共计118人参加会议。
     培训邀请了南京市纪委审理室董德春副处长给大家宣讲授课,解读2018年《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董德春从《条例》修订的背景、修订的内容、如何贯彻执行进行了宣讲,重点就《条例》的新内容、新要求,结合案例做了详细讲解,对平常涉及较多的条款,强调提醒。对于全面准确地把握《条例》、进一步增强纪律意识、自觉接受监督、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指导作用。
    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南京医药党委要求全体党员干部:一要学习践行,在思想上划出红线、筑牢底线,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二要勇于担当,各企业纪检组织要准确把握《条例》精髓,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切实履行好职责,充分发挥纪律、制度的约束作用,为企业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三要责任到位,各企业要全面落实“两个责任”,党组织的主体责任,纪委的监督责任,领导班子的“一岗双责”,认真强化重要部门、关键岗位的经常性教育,形成责任传导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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