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历来是企业关注的焦点,在海南省海口举办的“2007中国(海口)国际医药高峰论坛”上,国家卫生部有关领导介绍了国家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未来的发展方向。 从集中采购的方式来说,将加快推进以政府为主导,以省(区、市)为单位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的工作模式。招标的主体一般是当地卫生主管部门牵头,发改委、物价局等单位共同组成的药品集中采购工作小组。 而集中采购的工作对象,也将从国家定价的产品逐渐向企业自主定价的产品过度。同时,政府工作的重点也将从注重具体组织招标采购转向加大对医疗机构药品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监督管理。 中标的药品一中就“死”,医院不进、医生不用中标药品以及医院拖欠中标企业药款等问题是目前企业意见最大,也是原来工作中最薄弱的环节。这个环节的问题直接导致了企业负担加重,为了过度追求低价,企业轻质量、轻辅料等问题的出现,并且导致了药品价格越高,折扣越大,不中标药品反而越好销的“逆调节”现象。政府主管部门拟加强对上述现象的处罚力度,并将这些情况与考察医院院长的业绩相挂钩。 从集中采购的监督方面,政府有关部门未来工作的重点是搭建药品集中采购的信息平台,实现药品采购的透明化。 与会的医药企业,在对药品集中招标采购政策的调整表示欢迎的同时,还就一些细节希望提请有关部门注意:一是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主体似乎由社会保障部门牵头更为合理,因为医疗卫生部门毕竟可能成为药品集中招标采购的获利方,而社会保障部门作为支付方,其立场更能确保中立,同时根据国际惯例,也应该是谁埋单,谁是招标的主体;二是对企业自主定价的产品进行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企业是欢迎的,但是不要只是简单的一味砍价格,也要兼顾到鼓励创新,为创新药物的推广营造良好的环境;三是针对集中采购中出现的一些问题,尤其是执行层面的问题,还希望有更多的细则出台,帮助监管落到实处,让普通老百姓真正从药品集中招标采购中获得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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