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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春药业获省“信贷诚信企业”称号 |
| 发布时间:2007-12-10 作者: 医药报期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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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日前,同春药业被评为省“信贷诚信企业”称号。这是福建省银行业协会为提高企业信用意识,构建良好银企关系,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根据《银行业协会工作指引》、《福建省银行业协会章程》,组织开展“信贷诚信企业”评选活动的结果。 同春公司自成立以来,经营状况良好,会计师事务所连续3年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在资金管理结算上,与多家商业银行建立了良好的合作关系。在信贷方面,积极履行借款人、担保人义务,按时向贷款行提供真实有效的各种报表,如实披露有关信息,在银行业一贯资信状况良好,受到一致好评。并连续3年被评为信用等级AA级,连续3年以上借款本金、利息到期偿还率为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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