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春开展新《劳动合同法》培训
发布时间:2007-12-10 作者:郭骏 医药报期号:
    本报讯 2008年1月1日新《劳动合同法》就要开始实施了。11月3日,同春培训中心在金山总部举办了新《劳动合同法》培训,公司高管、分子公司、管理部室、各党支部、分会负责人40多人参加了培训。此次培训邀请了福州劳动法学专业委员会副主任方维忠律师授课,秦亚鸣总经理也到场并作重要讲话。
    方律师着重阐述新《劳动合同法》对过去实施的劳动合同规定做了重大的调整,对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及企业规章制度等产生重大影响。他结合同春实际情况,运用典型案例,解析了新《劳动合同法》中的主要条款及重点内容,并进行了新旧法规的对比,分析了即将实施新法后,用人单位在劳动合同管理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法律风险。方律师深入浅出的讲解,使学员们对新《劳动合同法》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秦总指出,在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下发展企业,即要维护企业的利益,又要维护劳动者的利益。协调处理好企业与员工的利益是一项全新课题。他要求大家认真学习和理解新《劳动合同法》。
    培训结束后,王道平副总传达了南京医药全流域企业加强编制管理及贯彻新《劳动合同法》研讨会的精神,并由人力资源部赵勤经理向各子公司布置全面岗位编制预算工作意见。
关闭窗口
 
 

 

联系我们| 广告联系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南京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南京市中山东路486号
技术支持:南京世纪恒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